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玉溪市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就纳入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LED显示屏、计算机等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YXTP2018007
2、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一幼儿园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室内全彩LED屏 |
39.86 |
M2 |
玉溪市第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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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送卡 |
6 |
台 |
|
3 |
接收卡 |
160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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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操作软件 |
1 |
套 |
|
5 |
|
|
|
|
6 |
智能配电箱 |
1 |
台 |
|
7 |
控制计算机 |
1 |
台 |
|
8 |
主电源线 |
500 |
米 |
|
9 |
电源线 |
600 |
米 |
|
10 |
网线 |
2 |
箱 |
|
11 |
安装调试 |
1 |
批 |
说明: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表中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报价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品牌和参考型号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3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4质保期:起始时间为整个系统正式通过最终验收,正式交付用户后,免费为期2年的原厂商技术支持及维修维护服务
3.5项目实施地点:玉溪市第一幼儿园。
3.6其它要求
3.6.1履约保证金:各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3.6.2付款方式: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
3.7本项目上限控制价(总预算价)为64.9657万元,最高限价:64.9657万元。3.8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9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和省政府及市财政局玉财采[2016]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相等且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市或本省产品(服务、工程)。
★3.10本次采购清单中所列控制计算机必须选报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单页复印件一份,并标注出投标型号,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其余所投产品供应商应积极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本期清单共计7874页。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基本条件
4.1.1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资格要求
4.2.1报价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2 报价供应商2018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4.2.3报价供应商2018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4.2.4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报价相同时,按照最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原则,由谈判小组综合评定后决定。
4.2.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报价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4.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7 若多个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型号,只接受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若报价相同时,按照最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原则,由谈判小组综合评定后决定。
4.2.8 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11月 6日至2018年11月 14日下午17:00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 )。
注:①报价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谈判。如果报价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报价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 18869746880(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③报价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报价供应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报价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6、谈判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下缴纳方式
(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要求,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代收代退投标(交易)保证金服务。
(2)参加此次谈判的报价供应商,谈判保证金须在2018年11月14 日17:00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必须以报价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收现金进账,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备注栏上载明“YXTP2018007”。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号窗口领取保证金收据(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鲜章、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原件须扫描至报价文件中。各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完毕后携带采购合同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获得成交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谈判保证金将自动退还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
账号信息如下:
谈判保证金专户 |
|
开户名称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支行行 |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
陈 静 0877-6987085 |
银行账号 |
1016021000022980000020 |
未按时缴纳谈判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7、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7.1本项目谈判将采用电子评审,报价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报价文件为电子报价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
7.2网上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1)报价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报价文件回执”。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报价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注:建议报价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报价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谈判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7.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报价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五楼评标区受理点。.
(2)现场递交时间:2018年 11 月 15日 8:30~9:30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报价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报价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请报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报价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谈判现场。
8、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谈判;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五楼508室。
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在下述 4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上4个网站公告,因报价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竞标无效的由报价供应商自负,采购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报价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①法定媒体: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②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gov.cn/)
③玉溪市政府采购(http://zfcg.yuxi.gov.cn/)
④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10、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一幼儿园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文化路6号
联系人:马福全
联系电话:0877-2032662
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618室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王瑾 豆俊伟 杨秀丽
电话(传真):0877-6987081 6987075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11月6日
云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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